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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净化工程招投标市场新规“出炉”
发布日期:2016-08-0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458

    日前,江西省宁都县出台了《宁都县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借挂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净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今年截至目前,该县共承办各类工程招投标项目55项,交易额21698.05万元。

   《规定》要求,对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招标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与建造师一同到场报名,中标企业法人代表还必须亲自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规定》强调,中标企业法人代表要签订一份“诚信承诺书”,必须承诺不出借资质、不围标串标、不转包分包、不挂靠、不违规代理投标业务。

    《规定》提出,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户上,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规定》指出,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范本。招投标管理部门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审核把关。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招标信息、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规定》还明确了13种不良行为,凡具备其中之一者,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黑名单上网公示,同时取消其1—3年的投标资格。(罗道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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