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明确采购细节 江西出台政采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7-1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321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向社会公告验收结果。

 

  《办法》明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除外。

 

  《办法》强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谈判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具体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加以标注。资格条件及未标注的条款不得在谈判中变动。

 

  《办法》还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做了具体规定。(田峰磊)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