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4日 星期五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安徽颍上:4人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05-30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31

  得知一工程项目要公开招标,余某、迟某等人在没有投标资质的情况下,竟然借用7家公司的资质串通投标。日前,经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4人因此获刑。

  2014年2月,颍上县准备实施某排涝泵站工程项目,工程批复总投资规模1600多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60多万元(含备用金50万元)。这个项目由颍上县水务局委托该县集中招标交易中心公开发布招标,后因流标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余某、迟某得知后,打算“拿下”这个项目,可他们没有投标资质,就想通过“操作”来达成目的。他们找到朋友范某,范某又联系了朋友顾某,希望由顾某租借他人公司的资质进行招标,并答应给顾某一定报酬。

  不久,顾某联系借用陕西某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某水务有限公司等7家水利工程公司资质参与招投标。期间,顾某安排7家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报价。后来,这项工程被其中一家公司以610余万元低价中标。事后,余某、迟某接过了这个项目,并向顾某支付30万元。

  此事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最终败露。案发后,余某、迟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迟某、顾某、范某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系共同犯罪。最终,4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相关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有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阜阳新闻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