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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次建立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
发布日期:2016-05-13    地区:    阅读次数:2449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11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根据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减灾委主任,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担任省减灾办主任。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情时,将成立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减灾委主任担任;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担任。

  同时,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首次明确了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应急救助阶段,救灾物资难以满足基本需求时,可对救灾物资先行组织紧急采购,不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我省设定了4个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预案将因灾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倒房情况等启动条件进行了合理调整。今后,如果1个县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5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0%以上15%以下。四个条件中具备任何一个条件,就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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