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4日 星期五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河南发布新一期政府采购目录 限额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2016-03-01    地区:    阅读次数:2553

 

  经河南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河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与原有目录和标准相比,新一期目录调整了集中采购范围,提高了采购限额标准,并赋予了市县调整权限。

  记者2月26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新一期目录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包括计算机、服务器、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摄像器材、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乘用车、客车、电梯等货物类项目以及车辆维修和保养、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项目。另外,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可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包括图书、制服、专用车辆、医疗设备、安全生产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等货物类项目,装修、拆除、修缮工程等工程类项目以及软件开发、审计、印刷、工程监理等服务类项目。

  根据最新标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含12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市级(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货物或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低于80万元(含80万元);县级货物或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确定。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省级各部门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既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市级(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县级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具体限额标准由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确定。



    来源:河南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