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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并非简单购物
发布日期:2008-03-1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32

  政府采购与商业、制造业等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采购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美国著名采购专家哈洛德E.Fearon等人在《采购手册》中指出了两者根本目标之一致性:“采购之根本目标在于识别所需材料的来源,并在需要的时候,以尽可能经济的方式,按可以接受的质量标准获得这些商品。采购部门必须能够快速有效地满足需求,并且采购政策和程序必须同商业惯例相吻合。采购部门利用专业技术和现代方法,聘用专业采购员和管理人员,以保证采购项目能够完全符合使用部门的需要。”

    但是,政府采购与商业、制造业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采购又有相当大的差别。美国学者道布勒指出了这种差别所在:“最重要的区别是公共采购部门履行的是管理人的职能(总管的职务功能),因为受雇的管理员花费的资金来自于别人的税收或捐助,雇主依靠这些资金代表他们的客户或捐助人提供服务。因此非赢利机构或政府的采购职能就成为了一个受管制的然而却透明的过程,受到无数个法律、法则和条例、司法或行政决定,以及政策和程序的限定和控制。另一些差别包括非赢利机构和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性以及部门之间的协作频率。通常情况下,国外非赢利机构和政府采购的记录可以进行公开审议,任何人都可以提出问题并期望得到解答。尤其是在政府采购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采购过程的任何阶段提出投诉。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常常进行联合或合作采购,因此,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采购中,共享信息便成为一条原则。”比如,私营公司的采购部门可以随意将投标机会限制在少数几个供应商之间,但通常政府采购机构就必须公布其采购特定商品和接受任何投标和建议的意图,并允许尽可能多的公司进行投标。采购部门不仅给予任何一个感兴趣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竞争特定合同,而且也允许他们从采购机构办公室获得任何竞争者可以获得的信息。

    美国学者裴季在《公共采购与物料管理》一书中也详尽地区分了政府采购和私人采购的区别:

    所支出的资金是公共资金,而不是公司业主或公司法人的资金,因此只能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开支。为此,要实施严格的预算限制和公共审计程序。

    采购和分配的物品是为了请购机关或部门之用。通常它们不是用于制造或转售之目的。

    从事和管理采购职能的人员没有公司雇员那样需要赢利的动机。

    采购过程是或者应该是在完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要做出记录,没有秘密可言。在私营领域,管理当局没有必要透露采购的要求、规格、来源、招标条款或支付的价款。

    采购程序事先经过严格规定。公共采购和物料管理者几乎毫无例外地在严格的法律和管理限制下操作。同他们私营领域的同行相比,他们没有多少灵活性。因此,在公共领域,创新发生得相当缓慢。

    公共官员、管理者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渎职、失误都要曝光。在私营领域,只有重大的失误或欺诈才被曝光,其他则内部处理。

    政府具有社会管理权威,也可以左右市场。这些条件使公共采购官员处于一个具有相当大影响力的位置,有可能滥用他们的职权。然而,私营企业则很少有这样的影响力。

    另外,政府采购与个人购买、特殊采购也截然不同。政府采购是组织行为,阳光下的交易,讲求规范、道德、法律和责任,而个人购买是个体行为,特殊采购秘密进行或紧急处理,均不讲这些约束。综上所述,采购的要领可通过如下的顺口溜来把握:“个人购买讲实惠,商业采购谋机会,制造领域看竞争,特殊采购求保险,公共采购为规范。”

    政府采购制度同时是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一直是各国保护本国产业的有效手段,在过去的关贸协定形成的历史进程中,各国刻意把政府排除在投资贸易自由领域之外,目的就是为了违背当时各国均在利用政府采购保护国内企业这一既成事实。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企业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禁止采购外国产品。二是产品原产地的限制,规定产品国产化价值所占的比重。三是价格优惠,即在国内外产品性能相同的情况下,允许给予国内产品价格优惠,优先购买本国产品。

    开展政府采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国内、亚太区域、全世界三大范围,分三个阶段。我国当前已顺利地从国内实验与准备阶段进入国家法制推行与经验积累阶段。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谈判工作在明年进行,这意味着政府采购将进入履行国际义务、享受国际政府采购市场利益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国内的政府采购规范,适应国际政府采购规则和惯例,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培养国内供应商、承包商的竞争力,培养国民购买国货的意识和行为,学会利用政府采购行为保护民族经济、扶植国内中小企业、培养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未来的这一阶段之中,我国与国外政府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采取与世界贸易协议相同的原则——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在这一阶段,要把握与熟谙国内外政府采购规则的有效运作手段,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国际关联机制,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利益、国内企业利益成为国家宏观管理的一个重点。(作者单位:北京物资学院)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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