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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招投标:率先接轨国际规则
发布日期:2008-03-0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1

      合肥在招投标制度改革中,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基本架构,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加大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管办行使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能,受理交易过程的争议和纠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中心依法承担委托招标投标交易项目的具体操作。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制度已经有多年,但由于受法制建设、管理体制、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招投标市场仍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之一,时有各类案件发生。

  合肥市在大建设过程中,打破陈规,整合组建统一的招投标市场,在全国引起良好反响。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提出,要拿出“壮士断腕”的气魄,颇有背水一战的架势。

  据悉,合肥市将原先分属建设、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管理的招投标业务,全部纳入新组建的市招投标中心集中运作,替代原有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土地有偿使用服务中心,并由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

  如此一来,招投标行为可以减少来自各部门内部的权力干扰,其规范市场的效应也颇为明显。

  这项被称为创出“合肥模式”的招投标体制改革,由于首次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的招标法,为合肥市大建设节约了不少建设成本。2007年该市招标投标中心累计受理大建设项目663个,预算金额65.94亿元,中标金额51.69亿元,节约资金14.25亿元,节约率达到22%。

  改革始末

  此番改革的构想始于2006年初,当时,政府的目标是建立起部门协作、机制创新、监督有力的合肥招投标统一市场。经合肥市委、市政府分赴南昌、绍兴等地考察研究,于当年8月25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合肥招标投标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四大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2007年,合肥市政府颁布了《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当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招投标中心将作为全市统一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今后,合肥市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种涉及到政府投资以及公共资源的交易性行为,均要在此平台上进行交易。

  自此,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督有力的招投标市场的重担,就落在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肩上。

  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管办)主任唐如祥介绍说:“我们把招投标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对待,按‘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确立了基本组织架构。其中,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加大对全市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管办行使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能,受理交易过程的争议和纠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中心依法承担委托招标投标交易项目的具体操作。”

  同时,还成立了合肥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事务。此项改革彻底摒弃了条块分割的传统模式,初步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最重要的一点,该办法符合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建立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的招投标有形市场的改革目标。

  统一市场

  新组建的招投标市场依法将合肥市区域内,包括市辖四区、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的各类招投标事项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并强调不得将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合肥市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都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还保证了工程质量与进度。

  2007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累计完成项目2498个,预算(估算、挂牌底价)金额281.6亿元,中标金额267.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倍;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节约资金30.64亿元,节约率为15.17%;产权交易及土地出让增值资金16.51亿元,增值率为20.73%;节约资金和增值资金累计47.15亿元。

    目前,合肥市区域内各类招投标事项基本实现进场交易,各县建设工程和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集中进场。交易项目类别也得到有效拓展,过去很多游离于招投标市场之外的如水、电、气的管网建设工程和建筑材料、设备等招标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市场规范交易。专项规划编制、软课题研究、鲜花上路工程、社保卡制作等政府公共资源也逐步采取公开交易方式优选合作伙伴。

    防止腐败

  “就像一场比赛一样,有很多裁判。而我们从源头上、制度上防腐,治理商业贿赂,业务流程公示,建立了阳光操作的平台。”唐如祥说,比如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执行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类项目有效最低价中标、出让和租赁类项目有效最高价中标制度。同时,充分考虑有效低价中标对招投标各方的风险,积极推行招投标项目履约保函、低价风险保函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努力完善市场准入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尤其在合肥市大建设的背景下,为保证项目及时实施,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还出台了特殊事项办理程序和紧急采购预案,开辟了招投标绿色通道,保证了交易活动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唐如祥介绍说。

  招投标体制改革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无一不与合肥的“三大推进”密切相关,整合统一招投标市场已成为解决制约合肥市经济发展机制和体制障碍的重要措施,盘活了改革和创新这盘棋。

  唐如祥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统一市场将重点强化招投标监管、评标专家管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有效低价中标,完善中标项目后续管理。在市场内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人行为,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严格中标人确定程序及相关法律责任,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

  记者在合肥采访期间,曾有外商投资者反映,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的运行规则已基本与国际招投标规则接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也鼓励合肥继续探索,不断创新,把统一市场建设成为全国招投标体制改革的成功范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刘慧 李成刚 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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