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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和竞谈项目,质疑时间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5-06-1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345

  “一个询价或竞谈项目,从询价或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是3个工作日,而从发布公告到出采购结果,一共7个工作日,那么是否意味着供应商在开标前后都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近日一位读者向本报编辑部来信,反映上述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据此,对于上述情形,供应商是否可以在开标后提出质疑尚不清楚。但为了避免实践中出现供应商一边参加政采项目,一边时刻准备着在落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情况发生,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或询价文件的相关承诺函中设置类似这样的一句话:“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中心提出承诺报价。”供应商作出承诺并递交了响应文件后还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话,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有违政府采购诚实守信原则,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文/郑钦)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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