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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明确PPP项目政采管理要求
发布日期:2015-05-2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535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培训班,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明确了该省对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的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
    管理要求共涉及五个方面。一是要正确理解PPP项目政府采购定义。PPP项目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达成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PPP项目合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成PPP项目识别和准备等前期工作后,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规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的过程,即PPP项目实施机构(采购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政府采购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二是要依法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由于PPP项目合作周期长,在整个合作的生命周期中将会碰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三是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PPP项目政府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预中标(预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成交)结果等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四是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拟定的合同文本要合理分担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相对稳定性,也要合理设置灵活调整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五是项目合同要报经同级政府批准。PPP项目合同文本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示、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合作者(合作伙伴)签署,按照各方约定权利和义务执行。
    据悉,培训会历时3天,云南省财政厅邀请了财政部PPP中心、金融司、国库司相关人员和部分专家前来授课。来自云南省财政系统和部分省级单位的200名学员参加培训,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卫昆、唐新民,以及财政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出席培训班并现场答疑。(云采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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