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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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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家管理 提高评审效能
发布日期:2015-04-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779
  
  近几年,笔者在与同行的闲聊中发现,当下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没做好的体现之一就是废标率高,而评审专家不专或综合素质不高是导致废标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专家不专?笔者认为与目前我国普遍实施的分行业分级建立评审专家库的方式不无关系。实践中,综合专家库设在发改部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设在财政部门,交通类专家库设在交通部门……这种方式很可能使得大家都在管,却谁也没管好。
  那么,如何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以提高评审工作的效能,笔者认为可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建议各职能部门建立一个开放的专家平台,各类专家可以自由地在网站平台上进行注册,并自行上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资料,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正式成为专家库中的成员。同时,系统自动按地域范围对专家进行分类,以供各级各行业职能部门统一使用。
  第二,通过网络共享的方式实行专家共享。目前,各类专家库在其各行发挥着重要的评审作用,如果统一收入一个部门管理,对当下的监管体制来说较为困难。但是,笔者认为可以由各个职能部门建库,再由一个部门统一建立共享平台,从而解决行业专家库人数偏少、部分专家库使用频率不高等问题。
  第三,加强对专家的培训工作,并改变以往通过培训班进行培训的方式。实践中,大部分专家都是在职人员,召集困难,传统的培训方式很难收到较好的效果。如今法律法规等知识更新很快,笔者建议建立一个统一的网上平台,专家只有在该平台注册,并学完网络课程,自动生成考核成绩且合格后,才可以继续担任下一年度的评标评审工作。
  第四,让评审专家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为规范专家评审,财政部、监察部曾联合颁发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其中对专家的任职资格、条件、回避制度、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却难以落地到位。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评审专家原则上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时常出现专家一年评10次甚至20次标的情形。为此,笔者建议建立相关惩处机制,敦促法律法规的执行。(作者:柳艳柏,单位: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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