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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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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法治化、规范化采购的明天
发布日期:2015-03-3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促进政府采购法的更好落实,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和“阳光下的交易”实施,将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出台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条例》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有效实施政府采购法的重要依据,明确了政府采购规范实施的具体情形,对推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
  《条例》出台是对深化改革的有力推动。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政府采购的推行涉及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如何实现财政支出管理的完善和政府采购市场的培育,《条例》出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也是推动深化改革行之有效的着力点。
  《条例》出台是规范采购的重要依据。《条例》对财政资金的认定,对与招投标法的衔接,对调控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对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的细化,对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对采购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地位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大大强化了政府采购实施的法律依据。
  《条例》出台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条例》的实施对规范采购操作意义重大,同时对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和违规事项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将大大增强政府采购领域的反腐震慑力,从法律上强化了反腐力度。
  相信《条例》的实施,将有力地引领和推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迈出新的坚实的步伐,走向法治化、规范化采购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作者:戴民辉 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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