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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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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标准变化透露了什么
发布日期:2015-03-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906

  点评嘉宾
  ◇裴育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姜爱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
  ◇欧阳清波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
  ◇冯正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部长
  ◇张泽明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
  ◇谭俊广东省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李杭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提质增效
  裴育:关于采购限额标准问题,集采部门往往主张降低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往往主张提高标准,这个矛盾总是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我认为,这名义上是政府采购限额之争,实际上是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权限之争,换句话说是关于财政资金使用自由度之争。其破解之道有二:一是就集采部门而言,应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集采效率,在政府采购预算框架内对采购部门或单位的需求快速响应;二是就采购部门或单位而言,在政府采购预算框架内履行采购义务,不谋非正当利益,积极完成集采或授权采购任务。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事后审计监督力度,对于不按照预算采购的部门或单位给予预算披露与查处,促进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有鉴于此,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与否问题将是一个伪命题。
  当然,不能否认,随着CPI指数的变化和单位采购规模的增长,分散采购限额逐年提高也是符合市场发展和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率需要的。
  张泽明: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提升,是政府部门对政府采购实践发展新问题的有效应对。政府采购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法律规范不断完善,依法政府采购的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对于政府采购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制度约束与公众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标的物价格发生了不小的提升。沿用过去的限额标准,往往造成采购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在政府采购已然走上法制轨道的时刻,提升采购效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依据帕累托定律,提高限额标准,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抓大放小,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以应对不断增长的政府采购规模。
  李杭:我猜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放宽后,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而言,都是好消息。因为,标准放宽后,集中采购机构能集中力量,提高集采效率。同时,代理机构将获得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激活市场活力。对此,代理机构应提高自身素质及专业化水平,以更好地抓住机遇。
  ●时代性
  姜爱华:货物类采购限额的提升,是批量集中采购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批量集中采购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项目的集中程度更高,采购金额自然随之提升。
  同时,公开招标限额的提升更能体现政府采购源头管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强化源头管理作了规定:采购人应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需求明确后,采购人应当依据采购需求更加科学地选择采购方式,不应被限额限定为公开招标。
  冯正风:货物和工程项目采购限额的提升属于情理之中。当前,国家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豪华采购”等现象,部分地方通用办公设备等标准也随之下降。对于服务类项目,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全面铺开,服务项目的范围将越来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服务项目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数额变化较大的原因。
  张泽明:在当前政府采购监管开始从“程序监督”转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的背景下,部分地方提高限额标准,是对采购人提出更高要求的体现,并能有效推动“采购官”等制度的发展。同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采购人须明确需求提出了具体要求,加之当前行政及公众监督氛围正在形成,适当提高限额标准是务实之举。
  ●因地制宜
  欧阳清波:希望地市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各类限额标准。在江西省,很多地市没有集中采购机构,有的县城甚至没有社会代理机构。由于本地没有集采机构义务承接项目,地市级社会代理机构又出于成本考虑不愿接受委托,这时,一些县城就面临项目没人做的局面。因此,各地在制定限额标准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合理制定限额标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为盲目扩大公开招标范围而把标准定得过高。
  张泽明:关于限额标准数的问题,各地制定时一方面要遵循法定原则,即政府采购法第8条“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的规定。另一方面要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尤其是公开招标数额的设定,既要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性,又要合理控制公开招标的成本。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采购监管部门形成的历史采购数据,广泛征求意见,以确定科学、合理的采购限额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同时,采购限额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既要动态调整,以适应本地区的具体现实,同时也要确保一定程度的稳定性。
  谭俊:采购限额标准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高低,一方面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能简单“一刀切”,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目前我国正进行GPA谈判,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尽可能保持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谈判的顺利展开。
  (文字/张静远 边琛瑶 周琳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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