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2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深圳市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处理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05-08-0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155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深圳市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处理办法》最近出台实施,针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48种违规招投标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查处规定,只要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记过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

    《办法》明确指出,本市招投标活动中“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适用此办法。《办法》详细列举出上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经济领域招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48种违规招投标行为,其中包括不按规定实行招标、规避招标、泄密、围标、串标、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不当干预正常评标等等。

信息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