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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严禁未招投标而先施工
发布日期:2015-02-1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897

  威海网讯(记者 勇庆威)记者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未经招投标不得先组织现场施工。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均应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不得肢解发包;建立招标备案前现场查勘制度,招标人招标备案前,招标主管部门应到项目现场进行查勘,对未经招标投标先行组织现场施工的,要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一律不得办理招标备案手续,严肃查处虚假招标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标后监管、规范履约行为方面,《通知》要求,招标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备案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的一致性、延续性,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性。在加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管理方面,中标后项目负责人被网上锁定,不得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应在5日内报招标主管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的资信不得低于被更换项目负责人,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参加投标。
  此外,威海市还将建立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并查处中标后签订阴阳合同、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合同全面履行。

    来源:威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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