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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持证上岗机制
发布日期:2015-02-1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217

  为扩充中山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配合做好市公共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中山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征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函》,面向全市公开征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经审核符合资格的专家,聘请后将发予《中山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资格证书》。
  一、规定聘任资格与期限
  专家凭证书可以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提供咨询服务、担任评审专家或参加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对通过资格检验复审后的专家颁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及上岗证,聘用期两年。
  二、通过复审获取续聘资格
  专家在每次评审中必须持证挂牌上岗,并接受代理机构的审查。咨询专家聘任资格期限为两年,市财政局将对所聘请评审专家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三、随时按规办理解聘手续
  第一,对于不参加资格检验复审及不参与考试的专家,将被暂停评审资格。其次,对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行为、不足胜任评审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足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采购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的解聘手续。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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