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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政府采购限额公布 单价超万元须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07-10-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82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单价超过1万元的货物就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目前公布了《合肥市2008年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其项目包括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等。其中,单价1万元就必须由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包括了如电视机、电冰箱、摄像机等物品。

  此外,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的项目包括除摩托车外的机动车辆、空调器、电梯、锅炉等货物,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建筑物,以及包括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信息工程等服务。

  通知还强调,若未纳入目录但单价达到1万元或年预算达到1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以及1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均将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未纳入目录的其他项目,可由各单位按政府分散采购的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何云祥、张伟)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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