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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新常态营造新采购环境
发布日期:2015-01-0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489

    刚刚过去的2014年,新常态成为十大新词之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我国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与发展的大逻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常态的九个特征作了高度概括。政府采购是经济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经济管理目标和政策功能的重要载体和途径。政府采购人应根据本行业特点和运行规律,应势而谋、因势而动,以政府采购“九个新常态”为起点,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交上公众满意的答卷。
    第一,新的认识。一是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管理就是服务的治理理念。要顺应经济新常态下政府采购当事人新诉求和新期待,转变过去倚重行政管理的思维方式,更多运用科学法律民主的手段,转变管理方式,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变“管”字当头为“服务”为先。充分借力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及时关注和回应供应商、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营造良好的依法采购政策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政府采购治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赢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二是要主动适应依法采购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治化、依法采购已进入新常态,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法治引领和规范政府治理能力的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政府采购各种难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治理能力,主动将依法采购置于依法治国体系去定位、谋划和推动,守住法律底线,充分认识新形势、新格局、新任务对制度体系、监管手段和方式等要素的影响,重塑一个规范确定、公开透明、执法统一、有利认同、监督有效和救济可靠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第二,新的时期。调结构、转方式是经济形态步入高级阶段的主旋律。政府采购一是要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的制度设计,加大对节能采购扶持政策力度,同时,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执行督促检查力度,如是否在采购文件明确要求购买列入清单或目录的节能环保产品,合同的授予和履约验收方面是否不折不扣地执行扶持节能环保政策,为有效减少资源耗费和争取“蓝天净水”添砖加瓦。二是适应政府采购换档升级要求,聚力监管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凝聚政府采购流程再造的改革共识,通过政府采购职权法定、程序的正当性凝聚共识,适应政府采购规模从数量扩张转向提速提质增效的新要求。
    第三,新的动力。主动适应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动力机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款依法合理高效运用的强烈诉求,这是改革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推力。我国进入价值更替、秩序重构、文明再生的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及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自媒体的兴起和发展,社会参与热情不断高涨,供应商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对政府采购价值诉求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和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功能,同时也要满足各阶层、各层次的价值需求。因此,要变压力为动力,选准着力点,主动作为,运用风险导向,专业化管理和信息管理等现代化监管理念和方式,打造监管模式升级版。坚持采购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供应商合同“法无禁止应保障”的原则,加快形成行政体系为主体,供应商及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多元化政府采购治理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差异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为政府提供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推动政府采购治理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第四,新的挑战。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进入阵痛期的新常态,以平常的态度面对政府采购制度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正确对待政府采购质疑声音。事实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初创时期,对其怀疑、质疑、不满和反对之声一直不时出现。阵痛既然是必然的,我们就以应然的办法来解决它,寻求良策,妥善应对,以减轻并抑制阵痛,使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入新轨道,以常态化监管、常态化措施应对阵痛期,一步一个脚印实现监管目标。
    第五,新的活力。要主动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带来的政府采购新活力,互联网+X模式正在从产品形态、销售渠道、服务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打破行业原有的业态。要借助互联网经济的强大活力及完整的产业体系,及时调整优化政府采购形式,调整完善协议供货的范围内容,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为支撑手段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商务,以盘活和刺激政府采购发展活力。
    第六,新的风险。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风险进入隐患积聚新常态。在政府采购高速增长模式下,一些矛盾和风险容易掩盖和吸收。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规模增长幅度从高位向低位调整,与之息息相关的政府采购规模也将从前几年的成倍增长下降至二位数以下,因此政府采购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政府采购诉讼门槛降低,供应商维权意识上升,政府采购潜在和可控的风险凸现为显性风险和难以控制的风险,供应商取得采购合同与政府采购支出规模增速减缓、市场份额相对减少,对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和挑战性大大增强。如果监管部门能审时度势,顺应政府采购新业态,以“换档期减速治理”思维方式来构建政府采购治理体系,有效改进、优化、完善监管体系和流程,提高治理能力,在法律框架内平衡各方利益,形成稳定的预期,消解矛盾,这对于社会公众接受、适应新常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七,新的载体。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宣传进入新兴媒介新常态。新兴媒介的受众对象更为年轻,传媒的范围更为广泛,影响力更为深远,政府采购宣传活动要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发布信息,处理和回复评论,注重与网民平等交流,增强政务微博的互动性、亲民性。监管部门要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便民性和互动性五个方面,对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及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的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整合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将政府采购信息作为财政信息的组成部分,同时将政府采购信息汇总置于国家统一的政务信息平台上,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新的发展。要主动适应政府采购进入新一轮的开疆拓土的新发展。政府采购已进入传统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三个各具特色、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同属于以公共治理理论为指导,运用公共政策,纳入公共治理体系新格局。在科学把握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特点、新规律的基础上,做好“十三五”政府采购发展规划,要更加注重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的提升,谋求性价比更高、采购质量优良的政府采购速度。要尽可能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规模,解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以有效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优化政府采购结构,为政府采购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新的答卷。上下齐心,各方面协同配合,努力实现采购理念更为科学,采购法治更加健全,采购制度效果更加优良,公众的满意度更“高大上”。(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法规税政处处长 黄民锦)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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