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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生“天价采购”的土壤如何铲除?
发布日期:2014-11-2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5606

    一台核磁设备,出厂价仅200万元,医院采购价却高达1200万元——近日在武汉第五届全球公共采购论坛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披露的这一“内幕”,让与会者震惊。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不完全统计和测算,我国公共采购市场规模已超过20万亿元。近年来,公共采购领域屡曝“天价采购”“黑心采购”事件,其背后总离不开乱伸的“权力之手”。(新华网 11月27日)
    政府采购领域不断出现“天价采购”现象,政府采购部门官员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采购环节存在漏洞缺乏监管,相关法规不够细化完善、公民诚信道德指数偏低等导致了政府采购领域饱受诟病。
    政府采购实质上是公共资金的支出问题,公共资金是纳税人缴纳税款积累的资金。目前国内对税款征收的相关规定比较严密,但对税款的支出、管理、监督还很薄弱,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容易滋生腐败。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这些潜规则,供货商都心知肚明。你不花钱送礼搞关系,很难拿到政府采购的单子。既然供货商需要在政府采购中“额外花费”,精明的他们就会想方设法把这些钱再挣回来,办法就是把政府采购价抬得特别高。
    现有政府采购法律有明显缺陷。目前,在政府采购立法上,过于偏重过程、程序、方式和合同之类,而对应该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为何采购等,缺乏明确的规定。正是因此,对各类政府采购人的需求,缺乏有效的监管。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应该涵盖采购的标的、程序、审核、结果等全过程。
    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着力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同时,还应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的模式,让包括纳税人等在内的更多主体参与到政府采购的监督中来。查明天价采购的“病根”所在,就必须辅以猛药。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在避免权力滥用的同时,充分保障保障公众知情权,让“阳光”照进来、让政府采购能见度高起来。唯有此,方能达到“药到病除”之效。(文/高旻)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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