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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涉及14个领域
发布日期:2014-11-2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461

  近日,青海省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和《指导目录》,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购买范围、购买程序和方式、购买资金安排及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社会工作、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市场监督、其他公共服务共14个领域。围绕这些领域,《指导目录》列出了115项具体服务项目,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自主选择项目开展购买服务工作。

  为规范购买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照购买主体编报年度购买计划、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组织实施、验收评价、结算资金等环节进行。同时,《实施办法》明确,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即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公共服务的发展,新增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均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列入财政预算。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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