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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监管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4-10-2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665
 
    代理机构今后该怎样管?也许可以从地方的实践探索中找到答案。
    过去,从出台管理办法、实行现场监管到推行考核、专项检查等方式,各地一直在积极探索提高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路径。那么,各地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是如何进行的,有哪些创新?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定期考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考核是目前各地对代理机构实行监管的主要模式。其考核工作由各财政部门组建的考核小组承担,部分地区邀请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考核方式以代理机构自查与监管部门现场考核、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考核频率则不尽相同,有每年一次的,也有每两年一次的。
    从考核内容来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项目代理情况,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情况及其他基础工作情况是代理机构考核的重点。其中项目代理情况包括是否签订代理协议、是否按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招标文件编制及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等;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代理机构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管理环节等;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专职人员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及通过考试人员数量等;而其他基础工作情况还涉及档案管理、质疑答复处理情况等内容。
    通常,各地代理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打分结果将代理机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将被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对于被评为优秀的代理机构,部分省市鼓励采购人优先委托,例如山东省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中提到,采购人应优先委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代理机构代理采购计划在500万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
    在考核结果及应用方面,与其他省市不同的是,浙江省在打分的基础上对代理机构进行星级评定,最高为五星级,考核结果达到四星级以上的可申请免考一次,同时将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与星级挂钩,三星级以下的,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80%。
    专项检查
    财政部在就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答记者问中提到,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代理机构具体管理办法,其中之一便是定期对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而实践中,除了财政部组织的专项检查外,部分省市也会对在本区域内执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不过与考核方式相比,专项检查工作的频率不固定,频次不高,但实行范围较广,检查内容较细,执行力度较强。
    以河北省为例,2014年,该省省市县三级联动对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代理机构全面自查、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省级财政督导抽查、检查结果运用4个阶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专职人员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15个方面。检查工作为期5个月,其中市县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代理机构78家、分支机构104家,累计检查项目786个,查出问题83个;省级督导小组共抽查27家代理机构的54个项目。而据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如此大范围和强力度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尚属首次。
    与河北省一样,2011年,福建省也调用了市县财政部门、部分代理机构、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对代理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项检查,检查方式为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青告诉记者,专项检查的目的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监管提高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二是通过结果评价为采购人提供便利。“其实,每一次检查都相当于一次现场指导,在检查中对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培训,加强其法律法规执行能力,优化内部管理流程等。”李青说。
    日常监督
    事实上,无论是考核还是专项检查,都是事后监管的一种方式,而实践中,事中监管方式也非常重要和常见。
    2013年,上海市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中提到,财政部门应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日常监管包括监督代理机构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制止、纠正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为处理举报、投诉等需要开展必要的调查,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等。由此可见,日常监管主要针对代理机构操作具体项目的情况,通报处罚则是一种反馈方式。而某种程度上,通报处罚对代理机构的威慑力十分巨大。
    不过,在代理机构管理上,通报处罚并不是目的,任何一种管理方式的最终目的都指向提高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为此,大部分省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山东省则另辟蹊径,开展政府采购规范化研究,拟定评审专家评价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标准、采购文件标准化范本等课题,让代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自愿选报课题,课题研究成果全部被采纳的,年度考核加5分;绝大部分被采纳的加3分。以此转变管理理念,在实行传统监管方式的同时,对代理机构进行激励,发挥代理机构优势,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提高其综合实力。(周琳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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