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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完善监管 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发布日期:2014-10-1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875

  近年来,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昆明市遵循行政管理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利用市场机制充分竞争,实行决策、执行、服务、监督分立,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以强有力的手段有效隔离各参与相关主体之间的联系,避免结成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切断各交易主体的非法利益联系。
  数字显示,自2010年4月组建成立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来,4年时间共监督完成招投标项目11000余个,交易总额达2400亿元,中标价与拦标价下降4%,为财政节约资金近100亿元,前后有190家企业因存在不良行为被挂上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12至24个月不能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交易项目多、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资源因为在“阳光”下交易而愈发公开、公正、公平。
  从同体监督
  到管办分离
  9月3日,“牛栏江引水工程盘龙江入口段防洪工程第十标段施工”项目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参与投标的6家企业中,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有52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存在雷同,投标报价异常一致。
  随即,评标委员会判定这2家企业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9月16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监管办)对这2家企业发出“不良行为记录通知书”,将其记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因为诚信缺失,这2家企业在之后24个月内不得再进入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每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打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信用管理“栏目下,这样的不良行为记录还有很多。记者注意到,最早的一条不良行为公告发生在2011年8月,最新的一条就在今年的10月8日。
  “在实行管办分离之前,一些违规行为很难被发现,或者即便发现了也没有建立起这样的‘黑名单’。”市监管办主任张洪安说,昆明自2010年开始就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管理进行了探索,从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制度创新、科技运用、队伍建设多方面努力,构建起决策、执行、服务、监督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
  在此之前,昆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可谓各自为政,投标活动中分散交易、分散监管、同一件事由多个部门管理带来的政出多门、推诿扯皮、同体监督、监督移位缺位现象较为突出,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人为插手工程招标的现象也屡屡出现。
  2010年4月,针对招投标市场的现状,昆明对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组建成立了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下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督机构,履行市级范围内以政府性投资项目为主的房屋和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集中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统一监管职责。
  2011年12月,昆明再次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进行大胆改革,将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撤销,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赋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对全市具有公共资源属性的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职能。并在原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整合了住建、交通、水利、财政、土地、国有资产产权等分散交易场所,成立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县(区)成立分中心,对市县两级的公共资源交易进行集中交易,形成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
  这样的体制机制厘清了行政主管部门、交易服务平台、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界面,把执行、服务、监督分离,形成发改部门行使决策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执行权,交易中心行使公共服务权,监管办行使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行政监察权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全闭合管理和监督体制。
  公开的数字显示,4年多来,市监管办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纠纷500余件,对违规违法的190家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这些企业12至24个月禁此参与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集中交易 阳光运行
  昆明的公共资源交易也始终坚持“政府领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全面监督”的运行机制,所有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行为的招投标项目都需要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公开交易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说来是,项目统一进场,市级各类公共交易项目统一在中心交易;场地统一安排,由中心根据项目交易特点统一安排交易场所和交易日程;信息统一发布,各类交易信息统一在中心电子化系统和网站上发布;专家统一抽取,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在专家库中统一抽取评标专家;交易统一监督,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统一监督;结果统一公示,交易结果统一在中心电子化系统和网站上公示。
  “在六个‘统一’之前,有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制定行业交易规则,设置不合理门坎或条件,为某些利益关系人量身定做,导致潜在投标人为了获得项目投其所好。”张洪安坦言,一些有“关系”的投标人会通过不正当的利益输送,采用不规则竞争,造成挂靠、借资质、围标、串标、业绩造假、人员身份造假、违法分包转包,以至于出现依法诚信、遵规履程的企业却不一定有竞争优势,弄虚作假、诚信缺失的反而中标的“怪现象”。 
  而在市场开放上,昆明的公共资源交易也鼓励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在市场和准入制度上不设门槛,全面放开,创新了多项制度给予保证,4年来有八万多家次企业参与了竞标,平均每个项目有9家企业参与竞争。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和公开招标选择代理机构,引导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力和开、评标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我们取消了资格预审,采取资格后审,凡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均允许参与投标。”张洪安说,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虽然是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但过去一些业主却会借资格预审筛选过滤掉不利于项目操控的潜在的投标人,最后只保留5—7家,而采取资格后审,一个项目最多可以吸引100多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此外,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还会公开控制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在招标公告中公开,在不高于拦标价的前提下,采用经过评审的最低价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费用,节约政府资金。市监管办提供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先后有11000余个招投标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总额达2400亿元,中标价与拦标价下降4%,为财政节约资金近100亿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开评标场地,有专家库,评标专家也是随机抽取的,程序更规范,监管也更到位,不仅为招标人节省了场地费及聘请专家的开支,而且整个过程也公开透明,让人很放心。”9月3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位前来办理招投标业务的业主这样告诉记者。
  而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跃海也表示:“以前资格预审的时候,业主往往倾向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投标人,一些有实力但和业主不熟悉的企业因此不愿意轻易参与投标,而现在,一个项目有几十个投标人参与已成为普遍现象。”
  “制度+科技”构建“防腐墙”
  公共资源交易过程“阳光”的同时,昆明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予以配套,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昆明市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等12个文件。
  为惩戒不良行为,制度要求实施保证金制度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其保证金由市招监办没收上交国库。据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90起不良行为被公开通报,这些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部上缴市国库。
  再以代理机构的确定为例,《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性竞争性比选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招标人在《昆明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中选取,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这样的规定使得代理机构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市场竞争更加充分。”李跃海说,相关规定出台以前,代理机构的业务要么来自于长期合作的业主,要么是在相关部门“有熟人有关系”,而通过竞争性比选,代理机构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也会促进代理机构市场进一步规范。  
  严密的政策法规体系从制度上限制了代理机构和业主之间的利益捆绑,遏制了插手干预招投标的行为。在被查处的国内腐败案件中,插手公共资源交易从中获利的案子比比皆是。正因为如此,在交易环节,前述政策法规通过采取招标代理机构不给业主指定、业主不进入评标专家委员会、建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密封打印、资格后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信息全面公开、建立电子化交易平台等措施和手段,堵塞交易各方当事人操控交易的漏洞,实现“真招标、招真标”。
  不过,仅有制度并不够,还需要辅以科技的手段。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系统,可以实现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开标现场解密、网上身份验证、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结果公示。其交易监督管理系统,也已经与纪检监察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接,达到监督全覆盖。
  “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探索之初,我们就定下了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预防和遏制人为干扰,降低政府投资的四个目标,从当下运行的情况来看,这四个目标可以说已经基本实现了。”采访结束之余,张洪安这样说道。
  层层“机关”
  确保评标客观公正
  从成立时的9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2700多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库3年时间增长了2倍。数量增长的同时,一个招投标项目参评专家的产生更是有层层“机关”设防。
  “我们现在正在抽取这个项目的评标专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首先会筛选过滤掉与招标方、投标方、代理机构等单位利益相关的专家,然后系统会通过自助语音服务与可以参与评标的专家进行确认,最终产生这个项目的评标专家。”9月30日上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鲁晓丽正忙着准备专家抽取的工作。
  记者注意到,正在抽取评标专家的项目是富民县的一个基础建设项目,被屏蔽掉的不仅有招标方、投标方、代理机构,还有富民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以保证参与评标的专家客观公正。
  鲁晓丽告诉记者,评标专家一般会在开标前2个小时进行随机抽取,名单会用密封纸进行打印,等到评标开始时,才会在招标方、评标专家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三方的同时见证下打开,在此之前,谁参与评标是难以知道的。
  “我们的专家库分为管理库和抽样库两个板块,分别由监管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权限各不相同。”市监管办工作人员黄菊告诉记者,监管办的工作人员只掌握专家库成员的基本信息,手里的“密钥”无法进入抽样库;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有进入抽样库的权限,却无法看到专家库的相关信息。
  市监管办主要负责人的权限同样如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项目的评标专家是哪些,在拆开密封纸之前,没有任何人有权限知道,这样,一些试图从他这里了解评标专家信息的投标方或者代理机构也就彻底死心了。“评标委员会一律由专家组成,招标人可以在评标现场,但不得参与评标,也不得对评标专家传递任何有倾向性的信息,以避免招标人对评标工作的干预。”
  不仅如此,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也不得带入会场,进入评标区前会有安检门进行监督。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可以通过电子监察频道全程、实时监控招投标工作,对主要监控点进行具体落实。同时,把招投标活动的原始音像资料存入电子监察系统,为事后监督提供了依据。
  “我是9点40分左右接到系统的通知,只知道要去晋宁参与评标,对招投标项目的内容毫不知情。”来自云南实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评标专家杨子荣,回忆起他参与的最长一次评标的经历:“有一次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期间想借个电话给家里说一声都不行。”
  “虽然我们没中标,但整个过程公平公正没问题,退还保证金也非常及时,这样的评标过程让人很放心。”一位参与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这样说道。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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