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22日 星期天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山西:任何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集中采购
发布日期:2007-09-1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52

       9月初,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该省就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卫生厅要求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据了解,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各单位要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全面实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凡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先取得配置许可证,方可列入集中采购计划。同时,要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同时,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市三级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来源:山西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