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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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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能力做好培训 监督专家依法履职
发布日期:2014-08-1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4955

  短短十多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然,从政府采购实践看,少数评审专家也存在年龄偏大、不作为、不守规则和触碰红线等问题,解决之道是加强管理、做好培训和引入社会监督。


  四大问题较为突出


  评审专家中有很多是离退休人员,老化问题较为严重。某市组织一个精密仪器项目采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中有一位近80岁的老教授,走路颤颤巍巍,签到时几次将笔掉在地上,不会电脑打字,审阅投标文件时找不到目标……因为有这样的高龄专家参加,评审时间比正常情况下多出近一倍。


  不作为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某省组织一个软件项目采购,一位来自高校的专家被抽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对所有投标人的PPT进行现场演示审查。这位专家却说,演示PPT没什么实际意义,代表不了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评出一样的分数就可以了。由于PPT演示属于实质性条款,专家的不作为导致投标人提出质疑,结果可想而知。


  另外一个问题是不守规则。采购文件是评审工作的"纲",如同游戏规则。评审环节不遵守规则,必将影响项目进展。某县组织一个教学设备项目采购,在评审过程中,采购人评委突然从口袋掏出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公文纸,告诉众评委这是与他们单位有良好合作记录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不在此名单内,则要扣15分……经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反复解释,事情才平息。


  还有一个问题是触碰红线。按照规定,评审专家不得与投标供应商有任何串通行为,但在某市一个印刷项目采购活动中,项目评审刚刚结束,投标人就提出质疑,称某专家给另外一位投标人打电话,告诉对方已经中标,要求对方请客,并且提供了音频证据。虽然像此类触碰红线的专家只是个例,但对整个评审专家队伍的形象是一大损害。


  三项措施应对


  针对评审专家存在的四大问题,应对措施有三项:一是加强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使用办法,既要维护专家的权利,保证专家在评审过程中能够行使话语权,并对采购项目作出正确的裁决,又要对专家滥用评审职权、违法违规的评审行为进行制约,还要对专家的年龄、专业、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而不是只看文凭和职称。可行的做法是借鉴教师招聘,先让打算入库的专家模拟一次评审过程,看其是否有履职能力。


  二是做好培训。首先,要加强政府采购规程培训,政府采购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必须守规矩、讲程序,要告诫评审专家"法"无规定不可为。其次,要提升专家职业素养。评审专家在本职岗位都是好手,但参与采购项目评审却不一定优秀,评审过程必须有理有据,才能让供应商折服,良好的职业素养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再次,要告诫评审专家不能与供应商有任何利益关系,明明白白评标,堂堂正正地当好评审专家。另外,要制定统一的评审专家使用频率标准,让评审专家明白,参加每一次评审活动要倍加珍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三是引入社会监督。评审工作是政府采购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直接决定采购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很重要。首先,公开评审现场视频,督促评审专家依法履行职责。其次,邀请有关部门现场监督,批评教育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再次,将评审专家每次参与项目评审的情况记录在案,表现好的给予表扬,表现不好的提出批评或直接清退。(作者:刘跃华)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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