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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水杯不应再采购”
发布日期:2007-08-3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5

      记者30日从《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上获悉,《条例》实施一年来有成效但也有不少问题,例如深圳一企业生产的环保垃圾箱,环保而且便宜,却无法进入本地政府部门的采购之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在会上表示,市政府将尽快制定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的目录,在各级政府及各政府部门中统一推广,将不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拒之政府门外。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应该优先购买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受表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并且政府购买循环产品应当达到规定比例。但是人大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整个政府采购中,采购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很小,优先购买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产品情况也不多。

  据悉,目前政府采购的循环经济产品仅限于再生办公用纸、节能路灯、环保办公家具等。

  对此,刘应力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编制出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的目录,将来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中统一推广,“你看看我们开会时使用的铅笔,并不是符合循环经济的,而是普通的长铅笔,用了一次之后就见不到了,每次开会都用新的,还有喝水的一次性塑料杯,这样不符合循环经济的产品,将来政府都不应该再采购。”
 
  另外,鉴于该市目前家用电器和汽车消费升级进入高峰期,而废旧家电和轮胎缺乏有效规范,建议年内率先启动《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或《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来源:  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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