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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制裁政府集中采购的暗箱
发布日期:2007-08-2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7

     应建立政府采购的“分权制衡”制度,即监管与采购权力分开,不将采购权集中于某个部门,实行与已施行的《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具体集中采购代理操作机构设立在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设立在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

  在6月29日于河北承德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联席会上,记者从会议提供的材料中发现,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我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模式依旧五花八门。广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梁戈敏认为,集中采购机构设置五花八门与政府采购的宗旨和目标不相符。而且这种现状如果不加以纠正,必将影响政府采购目标的实现。

  《政府采购法》实施三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等机构。其初衷是为了预防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中产生腐败,防止权钱交易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却不少。目前,国内政府采购中心从上到下都是断裂开的,虽然这种机构都履行着完全相同的职责,但隶属关系却有8种模式,且机构设置五花八门与政府采购的宗旨和目标不相符。可以说,这是政府集中采购机制的一块“硬伤”。

  其实,政府集中采购在国际上素有“阳光下的交易”之称,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美国于1761年就颁布了政府采购法,英国政府也于1782年设立了负责政府采购的文具公用局。政府采购之所以具有“阳光工程”的“防腐功能”,原因在于采购主体“分权制衡”,存在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公开信息、公平竞争、无法暗箱操作;严格按程序运作,按标准衡量取舍,从而保证了公平公正。

  但是,目前国内政府集中采购模式设计还远远没达到这个境界。自2003年1月1日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政府集中采购交易市场日益活跃,交易量连年递增,然而,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供应商质疑、投诉等政府采购争议不断出现。“阳光法”下为何难见阳光?以致许多人批评政府采购是“变许多人的分散腐败为少数人的集中腐败”,从而对政府采购的“阳光工程”产生质疑。
谁来制裁政府集中采购的暗箱

  投标书是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真诚地参加投标并愿意努力获得中标机会的依据,也是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和评审的对象,因为评标人员对供应商和采购对象信息的了解主要是通过投标书反映的信息获得的。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书制作的质量高低与能否中标关系密切,因为一份合格、规范、高质量的投标书能准确的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进行准确的响应,能充分的反映供应商的资格、履约能力、信誉,能判定投标人所提供的采购对象可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另外,投标书还将和招标书一起分别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制定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投标书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供应商必须认真编制投标书。在投标书的制作过程中要善动脑筋、吃透招标文件精神,才有可能制作出合格、规范、得体的投标书,才能获得更高的中标率。

  在投标书制作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吃透招标书内容,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准备制定投标书前,首先要认真阅读招标书,根据招标书上披露的内容、准入条件、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可靠性、经验、信誉、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等,围绕条件逐一对照,判断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供应商只有在吃透招标书上对供应商的要求,确定自己具备和达到投标资格后,制作投标书进行报名参加投标活动,才有可能中标,否则就是白费力气。

  尤其是当采购人因对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已对供应商规定了特定的条件,如果供应商不能满足特定的条件就应“知难而退”。切莫盲目行事或认为自己条件差不多,就一厢情愿地去制作投标书参加投标。

  二、自查提供的采购对象能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仔细查看自己提供的采购对象能否满足采购人对供应能力、供应时间、售后服务等条件的要求,认定自己可以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后,才可准备制作投标书。

  如果只为了追求中标率,而错误的高估了自己的供应能力,即使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质等标准提供采购对象,不但毁了投标人自己的声誉,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员认真按照招标书中的条款编制投标书

  制作投标书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尤其是在招投标采购专用物资时,专业人员能对招标书提出的各个关键点有全局的考量,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领会招标书中对专用物资特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也能够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逐条的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东西,提出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指标,恰到好处的反映投标人的意愿,如实的反映投标人的供应能力。

  非专业人员不能对招标书提出的对专用物资的特定要求有积极准确的响应,即使投标人百分之百符合投标条件,如果不能通过投标书让评标委员会有深入的了解仍不容易中标。所以最好由专业人员从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等部分认真细致的去制作投标书。

  (一)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制作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

  在投标书制作过程中要针对招标书中提出的不同的要求和内容,详细的了解对投标人的资质、技术和商务要求,认真地研究招标文书中的内容,有针对性的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商务文件部分,因为这是保证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的有效证明,最好能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将商务文件编制在一起,且一定要前后呼应,列入目录的文件一定要编入;若有证件是外文的,最好能附中文译文,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外文文件证件编在一起。

  切不可疏忽大意,以为产品有优势、性价比高而因工作失误,导致没有按招标书上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而造成被取消中标资格,正好给那些想专门让已内定的投标单位中标找到了让有竞争实力的投标人形成废标的借口,这是很可惜的,无形中为助长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方便。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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