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6日 星期天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安徽:基本用药采购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4-06-03    地区:    阅读次数:4392

  新华社合肥5月28日电(记者 鲍晓菁)安徽省2014年的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由过去的医保药物调整为基本用药;药品采购机构从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扩大到城市公立医院,基本用药采购实现了公立医院全覆盖。
  
  据安徽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介绍,2014年3月,安徽省卫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类医保的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包含1118种),实现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和职工三种医保用药目录统一。
  
  安徽省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全覆盖的基础上,细化了省基本用药、国家基本药物和高质量类型药品3个使用比例:基层卫生机构、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省市级医院的基本用药比例分别为100%、90%、80%、70%以上;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必须为100%、70%、50%、30%以上;采购价格较高的质量一类药品不能超过药物总采购量的10%、20%、30%、40%。
  
  安徽省2014年度药品招投标除了沿用“双信封”制度外,还制定了3条刚性限价措施,将该省2012年县级医院机构采购中标价、社会药店零售价、周边省份最近一次中标价作为参考价,取其相对低价,对于竞争不充分包括独家垄断产品,限定为政府指导价的82%。对于纳入国家低价药品目录、安徽省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7种试点药物,在技术标入围后,直接挂网实施国家指导价,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
  
  医药界人士认为,安徽省此次药品招投标政策的改进,体现了药品质量在招投标中占有更大权重。业界普遍认为,这些改进能够防止“唯低价中标”的情况发生,有利于一些大药企的优质药品中标。

来源: 新华社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