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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残疾人服务购买无障碍
发布日期:2014-05-29    地区:    阅读次数:4864
    ■ 本报记者 贾璐 王童彦
    身体的缺陷使残疾人更需社会的关爱。日前,财政部、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作出部署,从政策层面为他们的风雨人生撑起一把伞、坎坷路途递上一根杖。然而,在实践中,残疾人服务项目购买如何落地,实现购买无障碍需要扫清哪些“拦路虎”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五类项目试水深入基层
    《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项目包括五大类。据记者了解,这五类项目试水范围已经深入到一些基层市县。其中,在康复辅具配置服务方面,四川省双流县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了残疾人康复器具及假肢装配;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方面,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曾就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做过采购;在残疾人照料服务方面,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购买过残疾人托养服务;在残疾人就业培训与岗位提供服务方面,甘肃省礼县残疾人联合会曾采购残疾人电子商务扶持服务;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方面,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曾采购残疾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服务。
    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所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涉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及单一来源五种。
    “采购方式主要依据不同服务项目的特点和当地潜在供应商的数量确定。”东部某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标准化程度较高、市场发育较为成熟和规范的采购项目,往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根据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专业设备和购买公共服务等难以明确需求的项目,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对某些市场发育不成熟、供应商有限及异地可贸易性弱的项目,则建议采取单一来源。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羌建新提出,就业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等在采购时无法确定服务对象和需求量的项目,可以考虑进行协议供货。
    记者还发现,某些并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却主动采用了招标方式,比如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的视力残疾人就医引导服务项目。
    北京市残联社会工作部杨明解释了其中的用意:“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想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希望参加竞标的社会组织能在竞争中获得学习、提升的机会,从而可以曲线达到帮扶残疾人个体的目的。”
    面临四大实践障碍
    据记者调查,残疾人服务采购项目面临四大共性问题。
    一是需求描述难。了解残疾人实际需求是服务好的前提。实践中,承担了解需求工作的主体往往是各地的残联组织。然而,尽管了解了残疾人的一些实际需求,但也并不代表能具体、明确地描述采购需求。
    杨明向记者举了一个实例:在为盲人、听障人购买“导医”服务的项目中,北京市残联仅仅告诉了投标人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拟服务人次、每次服务时长等要求,即需求描述偏向“功能化”。
    二是社会组织投标专业化水平低。杨明介绍说,某些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没有一个人懂电脑、懂网络,就连查看招标信息这么简单的事情也往往令他们望而却步,更别说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专业化标书了,因而他们往往会主动放弃投标机会。
    三是部分采购程序不适用于残疾人服务采购。比如,法定公开招标的公示期为20天,但却可能给残疾人服务项目的履约制造障碍。假如一个项目分了四个包,如果其中两个包一次招标成功了,而另外两个包首次流标后需要重新招标,那么最终结果就会是后两个包的中标单位比前两个包的中标单位要付出更多的成本,由此造成不公平。
    四是对口专家匮乏。杨明结合现状反映道:“政府对社会服务的购买将越来越多,然而目前的专家队伍还是以货物类、工程类专家居多,社会服务方面,尤其是残疾人服务方面的专家明显不足。”
    标准化规范化是关键
    如何解决上述难题?业内专家给出了针对性建议。
    针对需求难描述的问题,杨明总结了北京市残联的做法。其一是将需求描述主动权交给投标人,对如何提供服务、服务团队规模和以往的服务经验等难描述的需求,要求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方案中体现;其二,将本市残疾人组织作为优先采购对象,通过服务提供方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了解,掌握被服务者的需求,从而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办公室汪泳建议,对不易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项目,可借鉴西方经验,将其需求标准交给市场来做。具体讲,可以采取两阶段评审法,先向供应商征集需求,通过第一阶段的评审确定最合适的方案,然后再让供应商针对此方案进行报价。
    针对社会组织专业化程度不高和程序不规范的现状,部分专家呼吁应该对社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另外一些专家则建议,应当由行业协会进一步统一残疾人服务的服务标准、资质条件等,以推进残疾人服务采购操作执行的规范化、标准化。
    杨明针对操作中的一个具体问题提出了建议,残疾人服务采购与货物采购不同,是一种常态化的购买,因此应适当延长合同执行期限,由现在规定的一年一签变成三年一签。
    针对专家匮乏的问题,北京市残联的做法是在每次评标前,先向评标专家介绍此项目的情况。另有受访者建议,应进一步扩大专家的范围,不要局限于院校、科研机构等学者型专家,应该增加来自一线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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