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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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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通用类产品采购组织形式
发布日期:2014-05-28    地区:    阅读次数:3722
    【编者按】近年来,针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虚高的难题,中央以及部分地区政府采购部门都在积极破题。本期推出专题,对部分省市优化通用类产品采购模式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在通用类产品采购业务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提出——尊重市场规则实现有效竞价

    在日前召开的通用类产品采购业务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批量集中采购实施现状和今后优化路径以及通用类产品采购的主要问题与优化措施等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据悉,为充分交流沟通通用类产品的采购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探讨通用类产品采购优化模式及未来发展趋向,5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举办的“通用类产品采购业务座谈会”在京召开。座谈会现场讨论气氛热烈,与会代表肯定了过去一段时间各地优化通用类产品采购模式取得的成绩,并对当前通用类产品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近年来,为破解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虚高的难题,中央以及部分地区政府采购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通用类产品的采购模式。对此,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力达指出,通用类产品采购需求大、频率高、范围广,占政府采购份额高,其采购价格是公众和采购部门都极为关心的。“但是,低价不是衡量政府采购效果的唯一标准。在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采购所倡导的‘物有所值’理念是西方政府采购历经200多年实践证明的,是值得学习借鉴的理念。”王力达认为,采购组织形式的创新应尊重政府采购市场规则,让产品价格实现有效竞争。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任程庆柏从加大通用类产品价格监管的角度出发,介绍了全国人大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即阳光采购、阳光心态、阳光面对。“阳光采购就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成立8年来,没有一起有效的投诉。”程庆柏说。

    作为一种创新的采购模式,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与推广,也引发了业内对完善协议供货模式的思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高晓东指出,协议供货虽高效、快捷,但价格监管难度大,批量集中采购在遏制产品高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执行周期较长等问题,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是新时期我国政府采购面临的重要课题。据高晓东介绍,北京市从去年开始,积极破题,目前该中心试行批量议价采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则将该市近年来搭建电子竞价平台,创新采购组织方式所取得的成果在座谈会上和与会代表进行了分享。据介绍,电子竞价平台建立采购人需求标准,并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他山之石

    浙江:协议供货全省联动

    浙江省在总结以往协议供货项目全省联动采购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对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服务器、数码摄像机等协议供货项目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采购,探索建立“跨区委托、错位代理、优势互补、做专做强”的集中采购代理新机制。

    在试行两年后,2012年,浙江省在价格监测环节引入了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通过对协议供货入围产品及价格信息的监管与维护以及全省联合检查、市场调查、网上在线交易和网下二次询价等措施,切实降低协议价和成交价。

    今年3月,浙江省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采购批发平台1688进行合作,在阿里巴巴1688网站打造政府“阳光采购”平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时首次在1688“采购必应”平台招募新一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耗材”的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和产品,具体包括U盘、版纸、硒鼓、硬盘、录音笔等12个品目。

    深圳:全面实施商场供货

    从2014年4月起,深圳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

    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全面实行商场供货的通知》要求,采购人根据预算金额的不同,分别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和实体商场直接采购。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类货物,其预算指标均应列作政府采购指标,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采购单位既可在实体商场直接采购,也可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商场供货子系统下单采购。

    据了解,此前,深圳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包括苏宁、国美、麦德龙等在内的8家供货商场,作为市本级通用类货物的实体采购渠道。各供货商场分别为138种商品提供2%-8%不等的价格折扣。

    福建、广西、江苏等地: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逐步迈向深入之际,福建、广西、安徽、江苏、山东等省纷纷试水批量集中采购。

    福建省打响省级批量集中采购第一枪。该省于2012年7月,将省级单位通用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于2013年10月,在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两个品目中试行批量集中采购,每月采购一期。自今年4月1日起,安徽省省级各预算单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同时,采购人可依托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申报采购计划。山东省紧随其后,于今年4月起,在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两个品目中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早在2012年底,江苏省便在计算机和打印机两个品目中试行批量集中采购。今年4月,江苏省将在南京的省级预算单位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空调纳入批量集中采购。

    地方经验

    北京

    批量议价展现集采优势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针对IT类协议供货产品价高难题北京市政府采购又出新招,在协议供货框架下,对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实行批量议价,通过整合采购需求,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在日前举办的通用类产品采购业务座谈会上,北京市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北京市批量议价采购时表示:“批量议价是在协议供货的框架下,保留产品可选、价格可比、服务高效的优势,集中采购人的需求,再拿需求和厂家谈折扣。”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对单一产品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两个能够在季度内形成采购批量的产品实行批量议价。北京市采购中心提供给采购人选择的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分为高中低4种配置,是由中心多年来分析采购人需求分析汇总而来的。针对每一配置供应商只能提供一款型号的产品。供应商确定产品型号后,采购人可以在协议供货框架下自主选择品牌。这样一来,采购人单位采购的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机型相对集中,也便于厂商后期维护。

    既然是批量议价,“量”自然成为议价的砝码。经过长期的调研以及专家论证,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量制定了要约品牌优惠率。在台式计算机方面,采购量在100-500台(含)区间内,厂商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6%-8%;采购量在500-1000台(含)区间内;厂商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8%-10%;采购量在1000-3000台(含)区间内,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10%-15%;3000-5000台(含)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15%-20%。同样,在便携式计算机方面:采购量在100-300台(含)区间内,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5%;采购量在300-500台(含)区间内,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5%-7%;采购量在500-1000台(含)区间内,报价优惠幅度应大于当期市场价格的7%-10%。

    品牌型号的要约优惠率公示后,协议供货入围厂家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接受的厂家可参加下一阶段批量议 价供货服务,拒绝的厂家视为自动放弃下期供货服务资格。对于批量议价供货周期内小于50万元的零星采购,厂家可在承诺的批量优惠幅度基础上减少两个百分点的优惠,确定零星采购各型号产品价格,省下来的资金作为供应商的服务费。

    “批量议价将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优势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发挥了集采的规模效益。同时,使得零星采购的价格下来了。与此同时,社会效益也进一步体现。在减轻投标供应商负担同时,也降低了专家评审频率、节约了专家评审费用。”该负责人指出。

    天津

    建立需求标准严控高价采购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保障通用类产品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并严控采购价格,天津一直在攻坚克难。在本次通用类产品采购业务座谈会上,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和与会代表分享了该市一种全新的采购组织方式——电子订单采购。“电子订单采购是天津市一种全新的通用类产品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始于去年4月。

    采购人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平台,点选设备标准需求和服务,形成电子的采购订单,并在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的竞价,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这种采购方式比起传统的采购方式采购效率更高。而且更有利于供应商降价。”陈燕平介绍。据悉,电子订单实施一年以来,天津市级预算单位共计实施电子订单采购6.718次,实施采购预算2.5亿元,实际竞价支出2.3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6.3%。

   据了解,电子订单采购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推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实现政府采购的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减少评审专家对通用类商品在采购过程中的主观影响,促进公平竞争,引导企业生产和采购人消费,促进节约、防止浪费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天津市便设想将部分通用类产品通过电子手段进行采购。经过不断充实、完善理论构思,天津市采购中心于2012年开发出电子竞价平台,经过进一步完善,该平台于2013年4月正式运行。电子竞价平台分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订单采购、批量采购四模种式。目前,该平台已经实现了受理委托、供应商竞价、采购人定标、合同验收和服务评估全程化的电子服务。

    相关链接

    天津通用商品价格评估系统通过专题鉴定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报道 日前,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的“政府采购通用商品价格动态评估系统”项目进行了专题鉴定。

    鉴定委员会全面听取了采购中心关于系统运行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审查了有关资料并进行技术质询,从科学价值和意义、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等8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最终一致认为,该项目的研发和应用,有效避免了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对政府采购价格监测的影响,将采购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节约了财政资金,对建立政府采购价格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为:开发了国内首个依据采购经济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模型建立的价格监测系统;针对数码类电子产品,建立了政府采购价格预警模型,准确测算采购商品的合理中标预警价格;开发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平台具备商品库、价格库、模型库、配件库等,实现了信息采集、管理和传递全流程监测。

    据悉,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为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下属单位,是天津市专业化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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