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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要把好事做好
发布日期:2014-04-10    地区:    阅读次数:4685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今年,临沂市积极探索多领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3月27日《临沂日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研究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而在作为革命老区的临沂市,在2014年第十八届四次人代会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要求,这是顺应社会治理方式转变的趋势,是临沂积极探索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的一次尝试。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有益探索,是进一步加强和培养社会力量做好社会服务的必要尝试。在传统治理模式下,公共服务由政府“大包大揽”、直接“操刀”,往往导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造成服务低效和资源浪费。政府购买服务,就是要把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公共服务向社会组织转移,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重心由公共服务的“供应者”转为“监督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和加强的改革。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不断完善。今年,临沂推进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涵盖卫生、养老、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尚处于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初级探索阶段。购买服务如何才能做到“只买对的,不买贵的”,破除操作流程中的一些问题呢?最关键的是坚持阳光透明操作,严格招投标程序,把购买公共服务的流程完全放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创造条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需要做好其他配套工作。首先要在意识上充分重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把政府购买服务当成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深化改革、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建设,把采购纳入到法律法规管理的轨道上,确保有序规范;再次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舆论宣传,毋庸讳言,现在很多人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既不熟悉,也不接受,因此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创造健康的社会氛围。(李正华)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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