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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开政府采购预算
发布日期:2007-07-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8

      从7月12日开始,凡是北京市市本级的政府采购项目都要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具体的预算金额必须写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只要看到招标公告就可以了解该项目的采购预算。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了解到的。

  据北京市政府采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增强透明度,进一步体现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为此,北京市财政局特别印发了《关于北京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公布政府采购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属各预算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遵照执行以下各项内容:

  第一,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该预算主要指北京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和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项目配套资金。

  第二,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需分项或分包实施的,在公开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公布各分项或分包的控制金额。采购人公布的控制金额须依据北京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或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明细计划出具,如不一致,需报经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室签署意见。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公布的控制金额不能作为《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3种情形的废标理由,但各分项或分包的采购结果之和不得超过公布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第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分项或分包的控制金额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和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公布。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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