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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创化能源化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广安市创承制造业产业转移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0    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阅读次数:20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安市聚财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标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创化能源化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广安市创承制造业产业转移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遴选”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GACG2025198(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创化能源化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广安市创承制造业产业转移专项基金管理机构遴选。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分包及最高限价:

1包(广安市创化能源化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期管理费按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计提;

2包(广安市创承制造业产业转移专项基金):投资期管理费按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年计提。

注: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参与投标。

四、招标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广安市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能源化工、先进制造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安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广安府办函〔2025〕21号)要求,引导基金能源化工和制造业产业转移两支子基金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遴选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担任GP,负责基金的登记备案、日常运营及管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各包均适用):

(一)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按相关规定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储备拟投金额不低于参与组建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

4.近三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6.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产业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至少有5名专业投资人员指定为关键人士;关键人士在基金投资期内须锁定,若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累计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关键人士变动,须提出关键人士替代方案,报基金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利机构审议,审议通过之前暂停项目决策。

8.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团队跟投、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机制。

9.广安市能源化工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出资额不低于0.06亿元,广安市制造业产业转移子基金管理机构出资额不低于0.08亿元。(投标人根据所投包号进行承诺)

(二)其他要求:

1.各包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广安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团队,至少有1名专业投资人员常驻广安办公。

2.具备与相关产业投资领域匹配的投资管理经验。

(1)投标人累计管理基金(申报机构作为管理人且在中基协备案的基金)不少于3支;

(2)投标人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管理的基金累计已投资相关产业并实现成功退出(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的项目不少于2个,且项目累计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各包均适用):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12月 10日09:00至2025年 12月 23日17:00时。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人民币200元/包/份,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投标人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 12月 24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标室(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九、本次招标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ga.swue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市聚财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82604239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电子邮箱:609851840@qq.com

招采平台系统注册咨询:028-861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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