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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阅读次数:21

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公开竞价邀请公告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单位)委托,拟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

2.招采编号:GXHX2025103。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项目工期:工期90天,具体以竞价邀请人要求为准。

6.实施内容:中选单位负责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劳务作业,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7.最高控制价(不含税价):¥426678.27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陆佰柒拾捌元贰角柒分)。

8.竞价申请人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价。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竞价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三、竞价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30分至2025年6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价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 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Gbrz5e), 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扫描件,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将发送短信通知,邀请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所留邮箱。

3. 报名单位可参考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编制报名文件, 请点击此处查询下载 (https://sourl.cn/Egr5tH)。

(四)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有偿获取售价:

1.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人民币20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等;

2.竞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不接收现金,公开竞价文件售后不退,竞价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注明“游客集散地劳务资料费”;

3.公开竞价文件购买费用以采购代理机构到账情况为准,在获取公开竞价文件截止时间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开竞价文件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价保证金:¥42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竞价保证金由竞价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5年6月9日18时00分00秒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游客集散地劳务竞价保证金)。

(二)竞价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联行号:3136 7379 0006

(三)竞价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与竞价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价邀请文件规定的竞价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价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价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价有效期内,竞价申请人在整个竞价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评审,此次竞价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价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2.申请人竞价中的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若工程量清单不涉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等费用,申请人竞价的评审价即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3.申请人竞价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的85%,且同时低于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0%的,作废标处理;

4. 为便于申请人报价,代理机构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会把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对应工程量清单录入辅助计算系统,申请人可 点击此处查看 ,此表格仅作为已报名参加项目的投标单位在线辅助计算拟投标报价,计算结果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依据,此表格不能提交数据,也不会保存(缓存)数据;

5. 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FGHpSD)进行报价确认,填写下浮比例,提交加盖单位印章报价表扫描件用于唱标,逾期未提交报价表的,按照申请文件中报价表进行唱标,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中选人须向竞价邀请人缴纳中选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并与竞价邀请人签订合同,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中选单位违反合同义务或保函约定给竞价邀请人造成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依法向保函出具单位提出索赔或扣取相应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保函担保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竞价邀请人可从中选单位工程款中据实扣除差额部分;

(2)合同履约期间未引起索赔的,竞价邀请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中选单位履约保函原件或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完成合同金额的30%后,可拨付首期进度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款不得超过项目已核定合格产值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累计拨付进度款不得超过核定产值(含经核定的增加工程量)的80%;按程序办理结算后,拨付除合同约定应扣留的质保金外的工程余款。

(2)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3%,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贰年后,扣除由甲方代为支付的维修费或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赔偿金后无息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3)甲方支付每一期进度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无法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乙方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发生乙方拖欠施工人员、民工工资,一切责任由中选单位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经相关方核实无误后由甲方直接发放。

八、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

2.竞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00秒。

3. 各申请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mRc4Eb)提交经压缩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压缩包,支持格式:RAR,TAR,ZIP,GZ,7Z,BZ2,Z。

(1)提交《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大华蓥山前锋段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休息区及游客集散地项目劳务班组(一标段)公开竞价申请文件》(扫描件)。

(2)扫面件要高清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300dpi,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清晰可辨。

4. 报价表递交:申请人在开标前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FGHpSD)进行报价确认,填写下浮比例,提交加盖单位印章报价表扫描件用于唱标,逾期未提交报价表的,按照申请文件中报价表进行唱标,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价表与申请文件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申请文件为准。

5.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前锋区民生路1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 解压密码提交: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申请人可 点击此处登记 (https:// sourl.cn/M4d5bF )提交解压密码,若因申请人未提交密码、密码错误导致无法解压评审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九、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申请人按照上述流程在线提交申请文件、解压密码、报价表、补充资料、报价修正等资料及开标情况查看,申请人无需到场,也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评审流程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评审,按时在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

2.评审小组组建,资格审查;

3. 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申请人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YQMfaH)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扫描件;

4. 评审过程中需要修正报价的,申请人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FGHpSD)在线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报价修正扫描件;

5. 项目开标后,请 点击此处链接 (https://sourl.cn/eixHvt)进入不见面开标仪表盘查看、操作。

十一、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鑫鸿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二、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80%取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2.收取方式: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收款账号:7222 0100 0563 8332 6

十三、联系方式

竞价邀请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710室

联系人:禹老师

联系电话:0826-282 1702

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303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47 8044 6193/0826-235 1823

十四、其他

1.代理机构已建立招采信息咨询记录系统,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仅用于报名方式、报名文件获取、项目(服务)内容咨询,请勿询问报名情况、保证金缴纳等涉密信息,感谢支持合作。

2.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竞价邀请人及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原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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