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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发布日期:2025-05-26    地区:四川省-广元市    阅读次数:20

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旺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发改〔2025〕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5〕4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申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旺苍县。

2.2 建设规模:新建供水管网在线监测系统1套;新建10000m3/d一体化供水厂1座,配套建设管网69km及管道水表、附件、取水坝、阀门井、道路、绿化、场平等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计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递交和投标文件递交等均由牵头人完成并同时满足第六章第三点《联合体协议书》的相关要求。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0时00分至2025年6月17日10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9-6211363

旺苍县水利局0839-4202184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0839-6205529

招标人:旺苍县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福临村二队鱼林水厂

邮编:628000

联系人:张先生(异议联系人)

电话:13778091145(异议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申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北京路骏仕锦城1幢1-7-3号

邮编:628000

联系人:吴林

电话:1994076095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05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原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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