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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20

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房屋招租公告

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房屋招租公告

一、房屋概况

(一)本次招租的房屋位于皇华镇皇华村6组(小地名:烟站)建筑面积共2184平方米四层建筑(包含546平方米地下车库),为整体招租。该房屋及生产用房以现状出租。现状情况:该房屋已完成门窗、水电安装,无天然气、厨卫设施、家具家电。

(二)租赁时间及用途

1.租赁期限为:3年。

2.租赁用途:生活住宿或生产用房。

(三)租赁金额

1.起始价:租金按20元/m²/年计算。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一次交清当年租金,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清下一年租金。

二、招租方式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租,价高者确定为中选承租人:以竞价申请人两轮报价(密封报价为第一轮,现场报价为第二轮),第二轮最高有效报价人确定为中选人。

注:1.第一轮报价有效的申请人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现场只宣布第一轮的有效最高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自己的第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取消其中选的资格)。第二轮报价后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有效报价时,则由最高有效相同报价得申请人现场进行第三轮报价(第三轮报价不得低于本人的第二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中选的资格),第三轮最高有效报价人确定为中选承租人。若最高有效报价仍有相同,则由有效最高相同报价申请人现场进行第四轮或第五轮报价,直至选出有效最高报价申请人为止。

2.若仅有一个申请人报名参与本项目,且符合本公告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则确定该申请人为中选人。

三、竞租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一)竞租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竞租保证金。

(二)租赁保证金

中选人必须于合同签订前向招租人缴纳5000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转账备注:房屋招租租赁保证金。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且与招租人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租赁保证金在承租期间不计算利息,合同期满如无违约事项,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按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合同)执行。

承租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租人将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属于租赁保证金不足弥补的,差额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价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

2.因承租人未经招租人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终止合同的。

3.承租人租赁用途不符合招租人规定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

4.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四、协议(合同)的签订

承租方不得以该构建筑物进行担保、反担保、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流失的,我单位可立即收回资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所租资产承担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责任。

本次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使用期间,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承租人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

承租人负责经营设施的安全、卫生、保洁及设备维护、保养、升级替换工作,以上范围内均由承租人负责出资完成。如需进行装修,施工建设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要求,装修方案报招租方备案,且租期届满后,装修形成的资产归招租人。承租人自行缴纳物业及房屋水、电费等费用。

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除应扣除租赁保证金及收到的租赁费外,还应承担因此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其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协商解决。

协议(合同)签订前,承租人可与招租人就协议(合同)内容作进一步谈判,确认细节条件,但不能有悖招租公告的相关要求。

承租人应按照中选通知书确定的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因承租人原因未能签订协议(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中选资格。承租人用于生产的,需要取得从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资格。

五、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需要、重大建设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我 单位 无条件收回该所涉及的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 时间 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二)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其余权利和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六、申请人条件、报名资料及竞标信息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名要求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门市二楼)

4.售价:0.00元/份

5.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6.现场报名: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经工商部门许可经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②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线上报名:供应商也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线上报名,须将现场报名的全部材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746612217@qq.com。

附件:租金报价函。

(三)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9:30(北京时间)。

注:未在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第一轮租金报价函的竞价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门市二楼)

七、纪律要求

(一)竞价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价,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竞价申请人不得借用他人名义以多重身份参与竞价。

(三)竞价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价申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租人或者其他竞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竞价申请人或其雇员、代理人、顾问都不得向招租人及其评委、竞价现场工作人员行贿或支付、提供其他利益影响竞价结果。

(五)竞价申请人不得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或违法行为干扰、破坏招租人的招租活动。

(六)竞价申请人不得聘请招租人及其代理人等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作为竞价顾问。

八、其他

(一)竞价人需自行踏勘的,联系电话:吴先生15883057911。

(二)如果中选人放弃中选或出现中选无效的情形,招租人有权递补确定排名在其下一位的有效竞价申请人为中选人。但出现上述情形时,招租人也有权作出拒绝递补的决定,并重新组织竞价。对此,提请竞价申请人参加竞价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三)竞价人自被确定为中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领取中选通知书。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限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四)竞价代理费: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中选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古蔺县皇华镇皇华街1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830-77200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

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830-6663160

附件:

租金报价函

(第XX轮)

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皇华镇皇华村6组(小地名:烟站)房屋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充分考虑了承租管理中的各种因素,完全同意本招租公告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自愿参与房屋位于皇华镇皇华村6组(小地名:烟站)建筑面积共2184平方米四层建筑(包含546平方米地下车库)的招租竞价,并按协议(合同)约定和招租公告规定使用和管理。我方对本房屋租金报价为人民币元/m²/年,租期为3年,时间从签订《租赁协议(合同)》之日起计算。若我方有幸中选,将按此报价与古蔺县皇华镇人民政府如期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并保证按协议(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赁保证金及租金。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报价函必须密封后递交。

2.报价单位需另外准备至少3份未装订并已加盖公章的租金报价函用于现场竞价,未按规定加盖公章的租金报价函报价无效,代理机构不另行提供。

3.租金报价函后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经工商部门许可经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②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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