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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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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备案问题
发布日期:2014-01-13    地区:    阅读次数:3497
    问:
    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文件是在预审合格后发给投标人。请问,招标文件是应该和资格预审公告一起到监管部门备案,还是在资格预审后再备案?参与资格预审的招标人代表和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吗?

    答:
    徐鹰:
    你提及的两个问题,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操作实践中来看,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某些地方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前,应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其目的是防止根据报名情况或资格预审结果编制相关文件,人为地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和评分(评审)项,杜绝各种不利于公平竞争或限制竞争的现象。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评标专家资格的规定,招标人的评委应当符合专家库专家的资格条件包括从业年限、职称等等。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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