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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横一纵一翼”构起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发布日期:2013-12-26    地区:    阅读次数:6396

      苏建宏 谭文 付申才 李建强 
  云南省财政厅坚持不懈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创新、制度创新与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云南财政发展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有效形成了“一横一纵一翼”的财政绩效管理新格局。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是加快打造绩效政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云南财政经过深入探索,使预算管理实现了纵横交错的网络体系。
  “一横”,即在省级部门横向间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云南省财政厅紧密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在省级部门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条件。多年来,云南省财政厅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努力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条件。第一,以建立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平台,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第二,以建立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为基础,全力保障省级部门正常、有序运转;第三,以建立省本级预算项目数据库为依托,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第四,以科学化、民主化为主线,积极创新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机制;第五,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快建立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的预算管理新机制。
  与时俱进,探索创新,积极构建预算绩效编审新机制。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云南省财政厅及时启动了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审体系改革,积极构建了“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预算编审新模式,从加快建设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编审管理、预算编制标准流程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四个方面,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在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时,又进一步加快改进完善预算编审体系,积极建立以预算编制为基础、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应用为导向,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体系。与此同时,省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出了精心部署。第一,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政府负责,并要求各地建立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具体执行、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加快建立运转顺畅、规范有序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各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第二,建立健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循环应用机制。首先,明确绩效目标。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各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求编制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并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其次,强化绩效跟踪。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通过评审、检查、督导等方式,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努力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再其次,实施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或再评价,并将绩效实施自评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和整改报告反馈同级财政部门。最后,应用评价结果。探索建立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部门将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申请资金额度的合理性,与上年项目目标实现结果进行对比,验证部门已设置绩效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逐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财政对预算编报质量高、项目执行较好、资金使用绩效好的部门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绩效差的项目将视情况调减预算,直至取消该项预算,并在安排该部门新增项目资金时从紧考虑。建立绩效循环应用管理机制,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云南省财政厅通过实施省级预算编审模式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省级部门均按绩效目标要求申报了项目支出预算,使之成为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有效抓手。二是各部门的绩效理念逐步形成。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的建立,确立了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全过程的约束力,促使预算部门逐步树立“申报有项目、项目有目标、实施有监测、绩效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三是部门申报的项目质量明显提高。2013年省级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的“一上”环节,得分超过60分的项目数量占项目申报总数的比重比2012年提高了15.3个百分点。四是绩效指标编制质量大幅度提高。从省级2013年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看,绩效指标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绩效指标结构明显优化,绩效指标的细化和量化程度均好于上年。五是强化了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省级各部门申报的项目立项依据更充分,绩效目标更清晰,所附支撑材料、资金测算明细更完整,年度实施方案更详细,保障措施更合理可行,为财政部门全面了解项目,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奠定了基础。从2012年预算执行进度看,云南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好于往年,一举扭转了云南省在全国各省区预算执行进度排名一直靠后的局面。
  “一纵”,即对省对下实施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进行绩效考核。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06年,云南省财政厅开始探索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综合绩效评价制度。自2009年在全国首次引入专家考评机制后,逐步形成了考核全面、奖惩有力、成效明显的绩效考核新机制。
  公平合理地确定参评县范围。在全省各州市中,每个州市从所属获得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大于500万元的县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一个县,参与省对下一年一次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绩效考评。
  着力改进完善考评内容及方法。考评内容主要包括量化考评和专家考评两部分。量化考评,即,通过量化测算的办法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重点包括资金投向的合理性评价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水平考评。其中,资金投向合理性考评,考评各县可用财力中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民生支出的比重和变化情况;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水平考评,根据近两年间相关指标情况,评价年度间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及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效率,评价内容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公共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等多个指标。量化评分统一采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模型计算,公平、客观反映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及效益高低。专家考评,即,专家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对各县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制度建设,以及重大财政改革情况进行考评。最后,采取一定的加权比例,对某一个参评县的量化考评得分和专家考评得分进行加权,得到该县的总的考评分数。
  切实构建科学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积极邀请高等院校、人大、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与此同时,还邀请具有实践经验的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各州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县级财政局局长参加专家评审委员会,努力构建科学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奖惩并重,合理确定评审结果应用机制。凡在评审中总得分排前5名的县,省财政对其给予适当奖励;并且对于排在前5名的县所在州市,若其辖区内各县人均财力差异系数与上年相比未扩大,可按县奖励资金的50%获得奖励,若辖区内各县人均财力差异系数扩大,则州市本级不得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公共服务。
  凡在评审中总得分排后3名的县,由省财政厅发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就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指标下降等问题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在两年内,所有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采用“额度下达,项目报审,全程跟踪,预算公开”的方式进行管理,指导县级强化转移支付管理。
  云南省纵向考评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实现了主观考评与客观考评相结合。采取专家评审和量化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消除了专家主观判断与客观考量相分离的矛盾,将量化评分与专家现场评分各按一定的权重计入总分,确保考评结果更为客观、公正。二是实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专家考评委员会成员,既有财政实践工作者,又有财政理论研究工作者,这种考评委员会的构成结构,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优势,确保能够更好地把握和引导公共财政的建设方向;另一方面,又能够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者的实践经验优势,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实际财政工作中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从而使考评结果更加辩证、理性。三是实现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在考评过程中,采取奖励为主、奖罚结合的方式,让参与绩效考评的县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四是实现了点、面结合。在考评中,将州市、县两级财政利益捆绑联动,实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考评县得奖时,州市也有得奖的机会;当参评县被惩罚时,州市亦有可能被惩罚。这样,能更进一步增强州市指导县级财政做好转移支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五是考评程序规范、公正。在考评中,参评县陈述、专家质询、专家打分都现场公布,确保考评结果公开、公平。
  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纵向绩效考核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明显提升了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水平。通过绩效考评,能够及时发现各地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帮助改进完善管理。特别是在考评中居于后列的县,均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首的整改工作小组,通过完善制度、狠抓管理、优化结构,明显提升了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了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属财力性资金,不规定使用方向,在综合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以前,各地对此项资金的安排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效益意识,在综合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后,无论是参评县还是非参评县,均能够在研判自身公共服务差距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有序地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翼”,即全省实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考核。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云南是生态大省,在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各项任务中,建设生态安全大屏障和绿色经济强省,是重中之重。云南财政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管理为抓手,追踪问效,奖惩并举,积极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云南建设。首先,科学测定各地生态外溢价值,以生态价值的大小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对生态价值高的地区予以倾斜;其次,实施投入奖励引导机制,对用自身财力安排生态环保支出的地区,按投入额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再次,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以州市和重点县为考评对象,对当期环境质量状况及三年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报,并对变好和变差的地区分别按应得转移支付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追加奖励或扣减惩罚。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的实施,2011年全省16个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全部达到良好以上等级,其中5个州市达到优级;自2008年至2011年间,有3个州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和奖惩机制引导作用效果十分明显。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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