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关于拦标价公布日期问题
发布日期:2013-10-29    地区:    阅读次数:4325
    问: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拦标价公布日期是至少3个工作日还是3天?

    答:
    徐鹰: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规定:“提倡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设立对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以预防和遏制串通投标和哄抬标价的行为。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公布”。
    
    毛林繁:
    如题,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设置拦标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即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