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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为政府采购操作定“指南”
发布日期:2013-09-29    地区:    阅读次数:1642
     今后,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将有统一的操作指南。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从政策规定、审批要求、办理程序、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对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两个部分内容的业务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共20项具体操作指南。针对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分别从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操作指南、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操作指南等3个部分详细规定了相关业务办理要求。
  根据《指南》规定,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操作指南适用于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涉及政府采购各环节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政府采购、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信息统计数据等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及要求。
  而对于采购单位平时容易出现问题、需要注意的采购事项,《指南》也给出特别提示,如:工程建设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化类采购项目应按照采购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列入货物或服务采购预算;并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目录和标准,确定支出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分清资金来源,按照货物、工程、服务分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在项目文本中列明采购品目、数量、金额。
  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采购单位需要综合考虑哪些内容《指南》提示:采购内容属于货物、工程还是服务;是否有采购预算;本年度拟支出的预算是多少;准备交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是否属于批量集中采购品目;采用什么采购方式,是否需要对变更采购方式进行审批;是否涉及节能环保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国库集中支付。此外,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操作指南中,交通运输部还强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信息统计数据工作,严格要求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按照每年下发的编报文件及说明进行填报,完成计划执行填报后,应生成统计信息报表,并对报表数据进行合理性审核。对于没有采购执行的季度也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上报采购执行情况。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操作,《指南》中除了指出适用范围外,还进一步明确“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等概念。并对采购进口产品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采购进口产品条件、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需注意的事项以及不需要重新申报的情形进行统一规范。并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填写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此外,在进口产品基本信息表中,要求按照拟采购的进口产品逐项填列,如国内无同类产品的,需列出至少3种国外相关产品信息;如国内产品不能满足需要的,需分别列出2-3种国内和国外相关产品信息。
  同时,《指南》对采购进口产品中的专家论证意见,分不同情况明确了部分写法:若拟采购的产品国内尚无同类产品,则专家可以在意见中讲明购买这种产品的原因及该产品国内尚无同类产品;若拟采购产品的国产同类产品尚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则专家可以列出采购人的需要及国内产品的性能参数,将二者相比较,或指出国内产品性能上存在哪些不足,从而论证出国产同类产品无法达到工作要求。强调切不可单纯拿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相比较。在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操作指南中,交通运输部对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必备条件、适用情形及所需提供材料作出具体明确。
  据了解,为便于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指导和服务基层单位办理相关业务,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在总结过去工作实践和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编写了该《指南》。为了使《指南》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交通部财务司此前多次就相关内容征求各单位意见,并专门召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指南编写工作座谈会,邀请系统内部各单位面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记者: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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