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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工程招投标变"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07-05-2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72

      乐清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今后原则上对参加投标企业实行“资格后审”。日前,乐清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此做了相关的规定。

  以往,乐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都采用“资格预审”,即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乐清监察局发现,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借资质挂靠、买标、卖标、围标串标等不法现象,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公正与公平。

  改“资格预审”为“资格后审”后,对需要投资建设的工程,招标人首先要在招标公告中列明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各项资格条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为从制度上遏制串标、买标、卖标的发生,除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招标项目外,一律取消报名环节,不再限制投标人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各投标单位可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可以直接在“乐清市招标投标网”上下载。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潜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李艺 金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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