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21日 星期六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如皋市出台政府采购监督办法
发布日期:2007-05-1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45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规范地发展,将《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监督规定有效地落实到位,根据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反腐防范机制的要求,确保高效、廉政、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最近联合出台了《如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具体明确了政府采购监督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为财政、监察、审计及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了监督的范围、内容、原则和程序;监督主体为:采购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管理机构,并规定了应接受监督的事项;确定了分级监督的责任主体和数额标准,违规行为及处理处罚规定。

  暂行办法还规定各被监督对象应主动接受和邀请社会各界及媒体对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检举和投诉。监督部门应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在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下保证对政府采购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管。
 
来源:如皋市政府网站   作者:高广进 柳如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