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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新规 政府采购须有18%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
发布日期:2013-07-25    地区:    阅读次数:3268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北京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中,要安排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市经信委主任靳伟在做草案说明时介绍说,北京中小企业约25.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量99.7%,吸纳就业占总量72.6%。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同时,要明确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政府部门不得对中小企业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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