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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7-04-2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38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市建委下发了《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于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环境,提供了有力依据。

  《规定》主要对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或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及成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五个招投标工作主体进行了行为规范。对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招标人不按规定进当地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中标人肢解总包项目、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贿赂为投标人谋取中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串标围等违法违规现象均依照法律法规设定了相应罚则。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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