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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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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中标服务费误导
发布日期:2007-04-1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00

      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了向自己的老朋友卖一份保险,竟然用在人家纵火的办法来迅速“提升”其保险意识。据悉,两人关系非同一般,她们的父母既是工友又是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是多年的好朋友。
 
  看完这个消息,不觉让人感到无奈和悲凉,如此亲密的友情,在激烈的竞争中竟然不堪一击。虽然,这种极端的案例并不能代表主流的价值取向,却足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在激烈的市场和职场竞争两重压力下,保险公司从业者为了一己私利可以对朋友“下狠手”,那么中介机构从业者能不能为了获得更多的中标服务费而置委托人的利益于不顾呢?

  目前,绝大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已不再收取中标服务费,然而,各地中介代理机构却依然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此项费用。众所周知,中介都是公司化运营、公司化管理,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竞争,而这个竞争不仅仅包括外部竞争,还包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竞争。在中介领域,不少公司是由一个部门来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的业绩、部门的收入往往和员工的收入及职位挂钩,那么为了部门的利益,会不会有人故意抬高中标服务费呢?

  代理机构要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供应商当然不会自掏腰包做“冤大头”,他们会把中标服务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予以“消化”,只不过有些明确落在白纸黑字上,有些隐藏在利润当中心照不宣而已,这笔有偿服务费反正最终是要落到采购人的头上的。

  因此,笔者在建议“采购人可以把项目委托给不收中标服务费的代理机构”的同时,还主张监管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而代理机构也应加强对自己员工的管理,别让员工企业为了一时的小利而失去整个政府采购代理市场。 

可可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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