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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分类招投标
发布日期:2013-05-20    地区:    阅读次数:3049
     5月16日,记者从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银川市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招投标程序。

    根据该程序要求,该办对住宅维修项目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直接参与招标,并向财政部门备案。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招投标采用简易招投标程序,招标结束后,维修项目申请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对招标工作实行监督。同时,组建临时评标小组,评标专家小组由招标单位或所派代表当众在自治区招标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2名评标专家。而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应当符合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同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招标单位或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同时,对于5万元以下维修工程招投标的,采用议标程序,由维修项目申请单位根据维修项目的要求,通过分析、比较,自行与选定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来源:法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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