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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结果 避免供应商冲突
发布日期:2013-05-15    地区:    阅读次数:3556

  "以前,我们通常会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现场向投标供应商公布评标结果,但现在不这样做了。"某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近日如是对笔者说。这家采购代理机构为何会作出这样的调整呢?
  据该负责人介绍,原因在于他们去年操作一个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公布评标结果后引发了激烈的肢体冲突。采购单位对这个项目十分重视,一把手亲赴采购现场,通过视频监控关注评标过程。经过整个下午的评审,A公司以0.5分的优势胜出。
  和以往的操作程序一样,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公布了评标结果。让人意外的是,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B公司的投标代表提出,A公司并不具备此次采购要求的一项资质。如果A公司提供了该项资质的复印件,那肯定是造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如果A公司未提供该项资质证明文件还能中标,那就证明评审过程有疏漏。
  对于B公司投标代表提出的异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表示马上核实。但现场的A公司投标代表对此很不满,甚至指着B公司的投标代表说起了脏话。与此同时,A公司的其他三人很快向B公司的投标代表"靠近",B公司的其他两名随行人员见状也赶紧凑了上去。
  采购代理机构的两名工作人员、采购单位一把手、采购人代表以及现场公证人员全力劝阻,却没能制止双方的肢体冲突,7个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听到有人报警,再加上众人的劝解,双方终于停了下来,但有人为此付出了挂彩的代价。
  后经查实,A公司确实存在资质造假的问题。
  "我们原来选择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初衷是想当场发现问题,以便问题能马上得到解决。按理说这是一件好事情,不过通过此次采购可以看出,现场公布评标结果的做法容易引发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决定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评标结束后马上公布结果这一原则不变,形式上却会从现场公布变为网上公布。如果供应商发现了对方的问题,不用当着对手的面指出来,这样操作就有效避免了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的可能性。"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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