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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标底下浮不得超过6%
发布日期:2007-04-0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97

      昨天,市发改委和市建委联合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对标底由谁编制、怎样编制、如何使用、法律责任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等做了具体规定。

  这是首部专门规范标底编制和使用活动的政策文件,今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设置一个标底,招标人或委托单位不得故意抬高或压低标底价格。

  标底中的材料、机械、人工等价格应参照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招标人可以将标底下浮合理的幅度,作为本工程最低工程造价的预警线。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标底下浮幅度一般不超过6%。低于预警线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分析并质询投标人。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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