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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部标底规范5月起实施
发布日期:2007-04-0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70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宣布,由市发改委和市建委共同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使用的若干规定》,这是国内首部规范标底编制和使用的政策文件,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


  据北京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当前大部分建设项目招标都设置标底,而且标底在评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标结果。由于国家和本市缺乏统一规范的文件规定,造成了标底的编制和使用方面问题较多。一方面标底成为投标人竞相攻关的对象;另一方面有的项目故意压低价格,造成建筑市场过度竞争;有的项目故意抬高价格,造成项目建设投资难以控制,也给“回扣”、“商业贿赂”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规定》称,编制标底,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和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根据《规定》,开标前,标底应当严格保密。开标时,标底应及时送达开标现场,置于招标人、投标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的视线范围内,由招标人当场打开密封并宣布标底。在标底编制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泄露标底的违法行为,或者标底编制单位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提供虚假报告的,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新京报   作者:郭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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