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21日 星期六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招标泄密受贿 自来水公司老总入狱
发布日期:2007-04-0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36

        甘肃兰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原总经理傅金镒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供水扩建项目工程招标中,泄露秘密帮助他人屡屡中标,并从中收取“感谢费”。此案近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傅金镒获有期徒刑11年。


  这起案件是2月15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的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之一。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在通报时介绍,1998年至2004年,傅金镒利用职务之便,在兰州市供水扩建项目的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规定批准提前支付货款,致使国家遭受巨额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9月,傅金镒在他人介绍下,认识了兰州宁港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为谋取利益,他泄露内部机密,在投标前将内部已定的机械设备、水泥、产地以及关键的技术参数和价格告诉王某,使其在兰州市供水扩建项目的工程招标中中标,并给自来水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王某为感谢傅金镒的“关照”,在2001年4月送给傅金镒10万美元。2006年9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傅金镒有期徒刑11年,傅金镒不服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新华网   作者:宋常青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