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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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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成长需纯净水源
发布日期:2007-03-2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79

      近日,笔者在某网站看到一篇文章,认为《政府采购法》正面临严峻的挑战,看起来有点惊心动魄,这也让笔者想起了2004年底的一个新闻事件:当时,有两个省的IT采购似乎出了些问题,从而让IT评论家方兴东高频率地在媒体前曝光,认为两省的政府采购“完全处于法律的真空之下”,疾呼“《政府采购法》形同虚设”。听到这种言论之后,各种媒体一拥而上,对两省的政府采购官员“围追堵截”。一时间,“政府采购腐败”、“《政府采购法》徒有虚名”的说法开始在社会上流行。

  针对这件事,媒体是否真正起到了好的作用?虽然“监督性报道”更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兴趣,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一个现实——2004年,《政府采购法》实施还不到两年,政府采购事业,就如同一颗正在成长的小树,会因顾盼“其他的风景”而暂时迷失方向,所以人们才要去修剪它、浇灌它。但是,前提应该是本着爱护、帮助的目的,并且要确保这种爱护和帮助能够起到积极作用。毕竟,有时候好心并不一定办好事,如果把小树的主干剪掉,无异于断送它的生命。

  转眼几年悄然而逝,2007年的政府采购事业已与当年大不相同,这棵“小苗”虽然还没有完全长成参天大树,但是,它在成长中慢慢经历,慢慢积累,也慢慢成熟,政府采购事业正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共同努力下,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了解也愈加深刻,他们的支持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回首2004年,那些由于个别案例就对政府采购事业绝望的人们,现在又有怎样的思考?此时刊登文章认为《政府采购法》犹如虚设,是否妥当?不知新闻背景、不了解政府采购的读者看罢,极易被“目前政府采购可能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监督职能的部门机构严重缺位”等语句“混淆视听”。

  当然,媒体的作用不是一味地赞美,行使舆论监督权也是其重要职责,但这种舆论监督应当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开展。一个负责任的媒体,一定会客观、及时、准确地为公众呈现一个真实的政府采购,让公众了解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进程。只有这样,媒体才能真正成为浇灌“政府采购大树”的一支最纯净的水源。 

鲁斯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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