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21日 星期六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沈阳公共基建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07-03-2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47

    “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投标保证金不能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公用事业项目

  必须招标

  《办法》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及使用国有土地、矿产资源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另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这些项目也必须进行招标。热点新闻

  投标保证金

  不能超过80万

  《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进行了限定:投标保证金的额要在投标总价的2%以内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办法》还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沈阳晚报   作者:朱峰 张迪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